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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局三大举措深化旅游行业“放管服”改革
发布日期:2018-02-23 浏览次数:  字号:〖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关于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中再次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2016年以来,常州市旅游局认真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转变旅游行政职能,努力营造公平便利的市场环境,持续推进我市旅游业健康发展。

 一、梳理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边界。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施行后,《江苏省旅游条例》、《旅行社条例》、《导游管理办法》相继实施和修订。根据这些规定,2016年常州市旅游局全面梳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确定市级行政权力事项68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个,行政处罚事项64个,行政确认事项2个,其他权力1个,为推进依法履职、以法治旅夯实了基础。

 二、推行“智慧化”管理模式。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依托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和江苏省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端推送、快递送达”办理模式,基本实现旅行社设立审批网上办理,大幅度提高部门办事效率。全面推广旅行社电子合同。游客只需点击旅行社发送的手机链接后即可阅读合同文本、签字确认,并通过电子支付手段完成付款旅游,基本实现游客出游“最多跑一次”。目前全市已有200多家旅行社在旅游局指导下开始推行旅游电子合同。

 三、加强行政监管。简政放权不仅要精简权力,对保留的权力也要“真枪实弹”。 2017年底,常州市旅游局开始推进“双随机”检查工作。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旅游企业和导游随机检查。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予以查处。2016年,常州市旅游局出台了《旅游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行政处罚信息将与信用监管挂钩,实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处罚机制,大大提高了企业与个人的违法成本,有效震慑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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