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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办出台《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发布日期:2020-05-25

        根据市级机关工委《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级机关党支部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对标《市级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结合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要求,日前,市政务办机关党委制定出台了《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全面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办法》将市政务办各党支部列为考核对象,并根据《市级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将考核内容细化为教育学习、组织设置、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五个方面30项具体内容,同时,明确了各项考核内容的评分标准和具体分值。《办法》明确按季度实施考核,通过党支部自评、机关党委核评、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等一系列规范流程,得出最后的量化考核结果。     

       《办法》突出了结果运用,每季度的考评得分,作为季度优秀窗口评定和各党支部年度工作综合优胜评定的主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党支部予以通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党支部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问题,并视情况调整和改组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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