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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切实加强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
发布日期:2020-07-13

常州市民政局机关党委根据组织建设和民政事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一套统一规范、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制度推动创新,用制度巩固经验,探索形成一个促进党建工作与救助管理工作有机融合、同频共振的党建工作机制。

一是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定期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做好会议签到和记录,记录归档保存。除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统一安排的党课外,党支部一般每月上一次党课,如有特殊情况,至少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员大会和党课,每年带头讲一堂党课。

二是规范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或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全体党员在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

三是规范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谈心谈话以交流思想、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提醒帮助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以诚相见、教育疏导、区别对待原则。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谈心谈话结束后,做好相关台账

 四是规范执行发展党员和教育党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总要求,有计划、按步骤、高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救助一线职工和优秀青年中的发展党员。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建立完善党员信息库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个人档案,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

五是规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支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党支部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党支部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分解到党支部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厘清责任分工,落实“一岗双责”,保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党支部落实落地。

六是规范执行党费工作制度。督促党员主动、按时向支部足额交纳党费,不得无故拖延,“江苏银行APP”自行缴纳。支部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对党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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