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四规范”打造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示范点 |
发布日期:2022-06-30 |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委“两新”工委、省住建厅党组、省住建行业党委联合下发《关于命名第二批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省级示范点的通知》(苏建行党〔2022〕7号)文件,财政事业单位办公楼和体育运动服务综合楼1号楼获“2021年度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省级示范点”称号。 自2016年以来,经公开采购,财政事业单位办公楼一直由常州晋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今年4月,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经公开采购比选确定,与晋陵物业顺利签订第三期物业服务采购合同。 多年以来,从当初财会教育中心到目前注册会计师管理服务中心,作为牵头事业大楼的管理方,与晋陵物业联动共建,通过“四加强、四规范”,不断提升大楼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主体责任。积极履行大楼管理主体责任,牵头对大楼管理和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建立物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开展管理和服务质量评估总结,强化协同推进,把大楼管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宣传力度,规范安全管理。通过注管中心、物业公司、入驻单位三方联动,针对大楼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防疫知识宣贯、节日安全提示和节前安全巡检、消防安全演练等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和实践活动。 三是加强机制建设,规范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培训、会议安排工作流程”、“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大楼运行费用分担结算办法”、“大楼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工作台账规范”等一系列制度规范,统筹推进大楼日常基础管理,确保大楼正常有序运行。 四是加强目标责任,规范监督管理。制订《物业管理与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办法》,落实“负面清单考核”措施17条、“综合测评考核”措施8项27条,并定期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注管中心加大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指导,协调,努力确保为大楼各入驻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多年以来,大楼物业服务项目设备设施保养合格率达到100%,治安消防事故率0%,业主投诉处理率达到100%,业主满意度达到99%。2016年被评为常州市新北区“优秀管理大厦”、“十佳非住宅项目”,2017年被评为常州市“示范公共物业”,2019年被省住建厅评为“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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