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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关爱战“疫”一线党员干部,常州市出台十条措施!
发布日期:2020-02-1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近日,经市委同意,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市党员干部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作为的十条措施》。《措施》突出五个“优先”、五个“注重”,进一步激励全市党员干部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在优先培养选拔方面,《措施》明确注重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评价干部,对担当作为、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优先晋升职级;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直接纳入“接力100”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重点培养;对表现特别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优先选拔进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对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和青年人才,优先纳入村(社区)“两委”换届推荐人选。

  在优先晋档升级方面,《措施》明确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表现优秀的,在年度“5A”制晋档升级评定中可相应提升1个等级,特别优秀的,可评定为年度“5A”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社区工作者,表现突出的,所处岗位等级相应的任职年限可增加 1 年;表现特别突出的,岗位等级可提升 1 级。

  在优先推荐考录方面,《措施》明确对在一线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医务工作者等,符合考录、招聘条件的,优先推荐考录公务员或招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在优先评定人才方面,《措施》明确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务工作者等,在职称评聘上予以优先考虑;在疫情防控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人才,在项目立项、人才评定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在优先发展入党方面,《措施》要求加强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对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防控工作表现特别突出的,及时发展入党,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

  在注重鼓励激励方面,《措施》明确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可再单列核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优秀比例最高可占参加总人数的 30%。对作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等可一次性增核专项绩效。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可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及时奖励,比例(名额)由奖励决定单位依据奖励权限,结合实际确定。

  在注重关心关爱方面,《措施》要求积极落实有关规定,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划拨党费中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50%;对参加疫情防控斗争作出突出贡献或家庭发生特殊困难的党员干部或其家庭,由市区两级党内关爱资金按规定给予帮扶。对因参加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未能按时休假的人员,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胜利后,对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人员适时给予调休补休。

  在注重典型选树方面,《措施》要求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在开展 “两优一先”等评选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在注重宣传引导方面,《措施》要求对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涌现出的党员干部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弘扬正能量,提振精气神,凝聚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强大合力。

  在注重基层减负方面,《措施》要求突出疫情防控这一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件、表格材料报送等。根据实际,逐批选派相当比例的机关党员干部下沉到村(社区)、企业等防控一线开展联防联治工作。

《措施》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激励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一线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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