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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在行动 防疫有担当 --市发改委全力落实省发改委减负政策
发布日期:2020-03-05


近期,省发改委相继出台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间,免征市场监管部门收取的省内医院和疫情防防护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收费,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收费;免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防控产品收取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药品收取的药品注册费。

市发改委第一时间与我市执收单位联系,落实减免工作内容,要求应减尽减,并简化办理手续,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据初步测算,涉及免征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分别有151台、3台和29台,预计可减轻相关企业负担10.63万元;餐饮住宿业减半收取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分别有182台、1台和7台,预计可减轻相关企业负担5.95万元;合计可减轻我市企业负担16.58万元。疫情开始以来,省药监局共为我市6家医用防护服和口罩生产企业免费办理出口转国内及应急使用医用防护服、口罩备案生产批件7张,同时省药监局常州分局免费为生产企业提供医用防护服、口罩微生物检验,省器械检验所免费为企业检测医用防护服、口罩检验。

此外,市发改委与相关单位积极争取,鼓励各单位自行制定市场调节价收费的优惠减免措施。目前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免收部分用于疫情防控的计量设备、防护物品、防疫药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的及销售的重点粮油、储备肉等食品委托检验费;对市内中小微企业委托送检的产品检验检测费用自220日起3个月内实行减半收取;对中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复工的型式检验、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关委托检验自220日起3个月内减半收费。江苏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常州分院自214日至513日,减半收取中小微企业的特种设备委托检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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