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审计局党组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
发布日期:2020-05-07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常州市审计局党组及时组织进行专题学习。该局党组就贯彻落实好《规定》提出四点意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本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打牢党的政治建设的思想根基。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中央各项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 二要抓住关键少数,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本在担当,关键在班子,核心在“一把手”,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发挥“一把手”领导、推动作用,做好自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过问、重要问题亲自协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成主体责任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 三要狠抓作风建设,优化政治生态。要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抓手,该局党组将定期研究作风建设工作,把作风建设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推动作风建设严在经常、抓在实处。作风建设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必须抓常、抓细。要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看住重要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进一步巩固扩大作风建设成果,持续优化政治生态。 四要严肃执纪问责,建立长效机制。要“严”字当头,对腐败分子和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无盲区。惩治腐败,一方面要坚决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规范权力运行、防止腐败中的根本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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