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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组织全面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发布日期:2020-05-2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根据《市委编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近日,市委编办以处室为单位,全面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责任书》由分管领导与分管处室负责人签订,分为责任内容和检查考核两个部分。在责任内容部分,既包含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践行“两个维护”、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以及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等共性责任,又结合各处室业务工作,明确了个性要求。同时,《责任书》明确了检查考核方式,强化了检查考核要求,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有效压实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的工作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按照《责任书》有关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发现工作短板,提出完善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切实提高全办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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