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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干部在线学习管理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20-05-11
       近期,市委组织部印发《常州市干部在线学习管理考核办法》,对市管县处职领导干部和市级机关公务员在线学习进行规范,进一步提升干部在线学习的质效,有效发挥“云学习”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
       办法明确市委组织部和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分别对市管县处职干部和本单位其他公务员在线学习情况进行管理考核。市管县处职领导干部的在线学习积分采用学分制计算方法,由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部分组成。参加省平台规定的必修课程学习,每完成一个学时课程学习且考试合格的积1分,计入必修学分;参加省平台选修课程或市平台学习,每完成一个学时课程积1分,计入选修学分。年度必修学分大于10(含)学分,且总学分大于(含)80学分的,考核结果为“优秀”;年度必修学分大于10(含)学分,且总学分大于(含)50不足80学分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年度必修学分低于10学分,或总学分低于50学分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市级机关其他公务员参加市平台学习,每完成一个学时课程积1分。年度学分大于(含)100学分的,考核结果为“优秀”;年度学分大于50(含)不足100学分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年度学分低于50学分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同时,将市管县处职干部年度在线学习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党建综合考核内容;将市级机关其他公务员参加在线学习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注意了解的内容;对请人“代学”“代考”等弄虚作假的,取消代学代考获得学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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