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市纪委监委实施“三大行动”提升机关党建质效
发布日期:2020-05-29

市纪委监委坚持“抓引领、强品牌”的工作思路,通过打造“清风同心”党建品牌,实施“1+4”党建工作模式(从思想、组织、素能、人文维度入手),实施“三大行动”,充分发挥党建红色引擎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方面的作用,打造具有纪检监察特色的“风景”。

一是“清风强基深化行动”。鼓励、支持、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精品支部,积极参与市级机关特色支部评选,由原有一个特色支部向一片精品支部转变,实现小盆景向“大风景”转变,推动实现“党建引领+监督质效”,各支部在推动党建工作过程中,通过党建工作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业务工作相融合,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

二是“清风项目培育行动”。年初开展项目公开招标,各党支部书记主动申报认领;年中强化项目进展情况督查;年底开展项目评审,划定相应等次,并给予物质和精神激励,推动实现“党建引领+办案成效”,通过在原有基础上再打造一批精品特色支部,进一步深化特色支部内涵,及时总结新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影响力。

三是“清风品牌打造行动”。打造阵地,拓展党建空间,充分利用监委大楼3楼阅览室资源,设计优化党建阵地,将其打造成内含丰富、用途广泛的阵地。秉承“典型扩面、形象提升、效果凸显、工作长效”的宣传思路,打好宣传“组合拳”,扩大“清风同心”党建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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