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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中院设立党务廉政专员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发布日期:2022-04-13

2022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督察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督察部门与干部管理、审判管理、机关党建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充分发挥党务廉政专员职能作用,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为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和落实上级法院要求,近日,常州中院设立党务廉政专员制度,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责任,提供制度和人才保障。

常州中院设立的这支党务廉政专员队伍,由各支部的纪检委员兼任,主要负责提醒并协助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协助支部书记开展政治学习、廉洁自律和司法作风的宣传教育提醒,及时向纪检监察、督察部门报告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移送违纪违法线索,督察部门交办的信访举报调查“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以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督察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队伍人员配置体现了年轻化、专业化、正规化的要求,同时,还注重加强对党务廉政专员的考察考核,督促其勤勉履职、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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