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 |
发布日期:2024-03-20 |
3月18日上午,市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重温了专题片《领航》第十五集“自我革命”,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论党的自我革命》相关篇章。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凝结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实践经验和重要理论成果,凝聚了全党高度共识,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做好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全市法院要认真抓好学习贯彻。 会议强调,人民法院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着力增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做到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总书记提出的“九个以”实践要求,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分管部门管党治党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廉洁自律的同时,落实“管人、管事、管案”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敢于较真碰硬。要健全主体责任的分解、传导、落实机制,切实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会议要求,要紧扣“机关作风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扎实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刻领会加强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市委巡察、政法委政治督察和上级法院司法巡查的主动性,自觉配合巡查督察工作。要持续改进司法作风,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市委若干措施,常态化排查整治顽瘴痼疾,重点整治司法失职渎职行为和司法作风问题。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零容忍,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案件,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守住廉洁司法底线。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江苏法院系统八条禁令等铁规禁令,落实近亲属“禁业”清单,规范法院离职、退休人员从业管理,扎牢制度铁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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