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市民政局党组专题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发布日期:2024-04-18

4月15日,常州市民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召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讨论研究《关于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部署启动民政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指出,市民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目标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提升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砥砺奋进的担当意识,把学习教育激发出的工作热情转化为擦亮“常有颐养”“常有众扶”名片,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的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民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按照局《工作方案》安排,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突出重点,全面系统“研学”,党员干部要逐章逐条学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六学联动”机制,深入学习把握“六项纪律”,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一体推进,多措并举“助学”,结合落实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专门安排《条例》辅导课程、教学内容,帮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要以案为鉴,警示教育“促学”,突出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案例当明镜,时刻警钟长鸣、及时校准偏差。

会议指出,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首责在党组,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要压紧压实“责”的链条,局党组切实扛起领导责任,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各基层党组织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各党支部要全面完成规定动作,确保全员学到位。要把好守好“宣”的关口,统筹用好各种宣传渠道和方式,及时反映民政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展和成效。加强审核把关,坚持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低级红”“高级黑”。要彰显凸显“实”的导向,把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民政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结合,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结合,与推进落实民政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相结合,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局党组成员、调研员,直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15楼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