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员组织市级机关党员干部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0-02-02 | ||||||||||||
关于动员组织市级机关党员干部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通知 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 根据市委决策部署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具体要求,自即日起动员组织市级机关党员干部赴居住地社区(小区)、村(组)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市级机关党员干部(不含已承担市疫情防控任务单位的党员干部)。 二、服务内容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就近方便”原则,协助居住地社区(小区)、村(组)做好疫情防控宣传、重点人群排查、防控物资发放等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三、相关要求 1. 党员干部志愿者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持志愿服务报到单(附后)主动到居住地社区(小区)、村(组)报到,并接受调度指挥,不得擅自行动,志愿服务中要注重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示范带头,做好表率。 2. 各级党组织要做好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并与本部门单位日常工作有机衔接,统筹推进。要全力做好服务保障,特别是防护用品筹备发放,严格落实在岗党员志愿者防护措施。要主动关心党员志愿者,及时总结宣传在防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 3. 工委直属党组织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掌握志愿服务活动推进情况,并通过“机关工委党建联络群”及时报送志愿服务活动情况。首次报送时间为2020年2月5日,后续情况每周一报。
中共常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2月2日
市级机关党员干部参与疫情防控 志愿服务报到单 所在单位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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