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市委、市政府继续将“实施安心食品药品”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市食药监部门会同各辖市区和市相关部门多措并举,积极推进食品药品“三大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
一是稳步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建立食品药品电子追溯系统,全面覆盖了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使用全过程,将全市100%的乳制品、70%的白酒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企业纳入电子追溯系统,初步实现了食品药品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推动养老机构食堂等高风险餐饮单位积极开展索证索票追溯系统试点建设。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
二是扎实推进监测体系建设。联合各辖市区、市相关监管部门,突出“三多两特”(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多的品种、举报投诉多的品种、高风险隐患多的品种;时令季节性特点、百姓节日消费特点),按照不低于每千人4批次的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及时公布抽检信息,依法处置不合格产品,全年完成22511批次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合格率97.03%。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全市共上报5200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达到了1130份。
三是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力度,推行食品药品企业“黑名单”制度,与市信用办等单位建立信用信息互通机制,将“黑名单”企业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形成“一处失信、联合惩戒”的信用监管合力。采取的措施有:一是强化全覆盖源头治理。明确全市农产品生产主体、生猪屠宰企业、菜市场属地管理责任,重点开展重金属超标、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滥用抗生素等整治工作。二是强化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市食药监局在食品生产环节开展“三分监管”、量化分级等监管措施,在食品流通环节建立了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在食品餐饮环节,推进“明厨亮灶”、“透明市场”等建设,学校食堂A级单位比例达到67%,全市40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达到“明厨亮灶”标准。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强化对企业药品购销渠道的监督检查,建立了疫苗监管长效机制。秉持“严法规、严规范、严标准,控来源、控过程、控放行”的原则,实施医疗器械全链条监管。三是严惩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对风险程度高、保障能力弱、诚信等级低的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如婴幼儿食品、基本药物、无菌植入医疗器械及凌家塘批发市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全市依法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498件,罚没累计达3051.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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