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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政治、提站位 市财政局助力我市出台十条举措坚决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发布日期:2020-08-10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以来,受疫情防控及错综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政府收支矛盾异常突出。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有关要求,为落实好过紧日子要求,市财政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足守责、负责、尽责,助力我市出台《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十条举措》,做好加减法,持续调结构,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努力用政府的紧日子换老百姓的好日子。

十项举措具体包括:

  一是继续压减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标准,2020年市级部门商品和服务支出在年初预算压缩10%的基础上,再统一压减5%。

  二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因疫情影响未支出的出国经费,各单位不得统筹用于其他支出,由财政统一收回。严格公务用车报废更新审批管理,尚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餐饮、住宿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各部门“三公经费”执行数比2019年压减20%以上(其中:接待经费压减30%以上)。

  三是严格津补贴发放。严格履行津补贴规定,不得擅自扩大标准和发放范围,严禁违规发放加班费、劳务费等支出。

  四是大力压降采购成本,加快推进食材、建筑“三材”、办公用纸张等大宗物品带量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供应标准统一的产品和服务,探索推进联合采购统一谈判的方式。

  五是严控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从严控制会议、差旅、调研、宣传等活动,节会、庆典、论坛、博览会、展会、运动会、赛会等活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各部门工作、业务会议,培训一律不得在经营性场所召开;倡导培训方式从“走出去”调整为“请进来”。2020年各部门部门预算“会议费”、“培训费”按年初预算压减30%。

  六是严格社会化用工管理。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一律不得自行使用社会化用工,不得违规聘用临时用工,已经违规聘用的一律清退。应当由部门履职事项一律不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聘用人员的方式进行。

  七是大力构建节约型机关。严控办公设备配置,办公设备不受报废年限限制,尚能使用的不得更新;除必要的危房维修外,未开工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改造、装修项目一律暂缓实施;原则上不得将调研课题转包给社会机构开展;严控文件印刷、书籍出版、资料汇编等支出,规范报刊征订,不得征订与工作无关的刊物;严控办公耗材管理,倡导无纸化办公,纸张使用提倡双面打印;杜绝常流水、常明灯,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及时关闭电脑、办公设备电源。

  八是加快政府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超过9月30日仍未分配下达的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已分配下达但截止9月30日执行进度低于50%的政府专项资金,按预算压减20%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基本建设及大型服务项目,超过9月30日前尚未进入政府采购程序的,一律不再采购。

  九是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市级财政拨款及专项收入安排形成的结转资金不再结转至下年度支出。

  十是严格预算刚性约束。除中央、省和市委、政府确定的决策部署、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等支出外,原则上不得追加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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