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财政局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会上派驻局纪检组组长韩峰同志解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党组书记、局长管华同志指出:《规则》的制订进一步明确了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等,对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作为被监督部门,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监督是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和首要职责,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能够在近距离接触、无间断监督中,将纪委监委“派”的合法性权威性与“驻”的直观性灵敏性有机衔接、快速反应,是实现纪委监委监督全覆盖的重要方式和纪委监委监督工作的有力延伸。全体干部要通过学习规则进一步提高对派驻机构重要性认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健全。二是要自觉接受监督。派驻机构是纪委的组成部分,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监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权力正确运行的有效保障。“权力”是把双刃剑,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坚持按规则、按程序办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自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大限度的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派驻机构要加强监督,紧盯人事管理、预算支出、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建议,防患于未然,防止权力滥用和权钱交易。三是要支持配合工作。相关处室一定要主动及时向派驻组通报重要情况、重要问题,根据派驻组工作需要提供有关材料,为派驻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职能部门要做好工作对接和配合工作,确保派驻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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