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法治服务保障“两湖”创新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22条具体措施,加快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大“两湖”创新区建设法治供给。推进制定《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一批地方立法项目,保障创新发展。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出台人才引进集聚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完善支持创新的政策体系,支持“两湖”创新区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二是营造“两湖”创新区建设法治环境。构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指引,开展重大项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专项行动,落实多元矛盾化解机制。加快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设,实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等专利商标代理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重大项目落地法律审查、稳定风险评估,妥善处理政府招投标、土地征收等案(事)件;深化交通专项整治,加强部门政务数据高效流转,加快编制“一件事一次办”标准化业务流程和办事指南。着力打造实体、热线、网站三大服务平台,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行活动,发挥非公有制经济法治护航中心功能,推进新能源争议解决仲裁中心建设、远程公证服务进镇(街道)工程,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提升企业规范经营水平。
三是激发“两湖”创新区建设法治动能。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等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建立“两湖”创新区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柔性执法制度,建立健全涉企轻罚免罚清单。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推动跨部门监管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解决多头执法等问题。完善退出政策和破产制度,实现“网上办、零材料、零费用、零跑腿”。
四是提升“两湖”创新区建设法治保障。完善基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强化法治专门队伍能力建设,切实增强法治工作人员能力。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解决“两湖”创新区建设中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入两湖”创新区一线,扎实开展破解复杂难题的对策性调研等,为有效破解影响“两湖”创新区建设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问题提供法治支撑、解决方案。
|